当年遇见池曳,是在会所里。
他被一群中年人包围着递烟敬酒。
我卑躬屈膝,垂着头端茶倒水。
云泥之别,我们本不该有交集。
偏偏池曳是— gay,还看上了我这张脸。
视线相交的第一眼。
他就吐掉烟,猛地起身掐住了我胳膊。
问我一一要不要和他谈恋爱。
「……」
我是直男。
铁直,钢铁直那种!
我果断拒绝了,他却穷追不舍。
一路追到我学校,日日送花送礼物。
他为人高调,又出手阔绰。
长得还像只高贵的缅因猫,时不时伸出爪子勾人。
室友都逼我试试。
我只能勉为其难试试。
可一试我才知道,池曳走肾不走心。
答应他表白当天,他就把我带到了总统套房。
从大中午,厮混到了第二天下午。
事后,他咬着烟,抽出张黑卡拍到了我脸上。
漫不经心评价:
「工具挺好,但技术……再多练练。」
一周过去。
我成了器大活好的男大。
池曳对我更满意了,夜夜留宿。
我以为他能走走心,却不想他更疯狂了。
一见面,就上床。
逼我学乱七八糟的技术,对我服从性测试。
我不是没哭着提过分手。
池曳却次次微阖眸子,玩宠物似的摸我头。
他说:「谢知洲,别闹。」
那眼神。
仿佛我上一秒拒绝一一
下一秒就会死无葬身之地。
我只能忍。
三年五载过去。
后来池曳终于学会陪我吃饭,偶尔约会。
那时,我又想。
除了经常被打得浑身淤青,当—随叫随到的工具人之外。
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就这么过一辈子,也挺好的。
总有一天,能打动他的吧?
我断掉分手的念头了。
毕竟我没想过。
出了名偏执顽固、看中谁就必定收入囊中的太子爷。
竟真的有一天会,放过我。
小说《狗脾气》 试读结束。